台北縣街友外展服務中心在過去的十年來,一直從事街友服務的工作,累積了甚多實務輔導經驗及解決方案,並自92年起開始承辦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委辦的街友外展服務業務,本會所承擔的委辦重任及執行績效,至此展開了更嚴竣的考驗。
本會對於一樣米養百樣人的街友服務而言,卻實充滿了百感交集的心情,因為所動用的人力、物資及跨單位合作的互動,所耗費的社會資源甚大,因此如何導正街友回歸社會,除街友本身的自身問題外,政府的各相關部會亦須正視並做出更多資源的投入與關注。
以台北縣29鄉鎮市的街友而言,顯性的街友人口數約400人左右,隱性的街友人口數須視整個社會結構的轉變動向,也就是未來新增的街友人數,尤其高中﹙職﹚及大專以上學歷的街友,似乎有逐漸浮出檯面的跡象,因此白領街友的問題將會是新興的社會問題。目前仍以三重市、板橋市、新莊市佔北縣街友總人數的七成以上,因為街友在這三個城鎮比較容易獲取基本生活的資源,也是本會服務街友的主要區域。
在台北縣境內活動的街友,無論戶籍是否設在北縣內,皆是本會服務的對象,皆須經社工員訪視評估後,依不同須要來處理,比如轉介相關社福機構或就業、就醫、就養、安置、協尋親人、返家…等,但在這之前諸多的準備工作以及心理輔導建設,卻是社工人員須逐一克服的屏障。
以就業而言,多數的就業機會均有年齡層的限制,且多數亦不提供管吃、管住,即使是最簡易的清潔工作亦復如此,對於多數工作無法每日現領薪資的情境下,多數中、高齡的街友對所處不熟悉的周遭環境下,乞討都成了基本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前述三重市、板橋市、新莊市佔北縣街友人口數七成以上的主要原因。
對於部份無工作能力的街友,也因慢性病纏身致五臟六腑功能衰竭,醫生亦無法開立身心障礙證明,致成為無法長期收容的社會邊緣人。
另外多數街友亦無健保IC卡,而慢性病患又必須成為醫院的常客,加上部份本可安置的街友,又因身份證被人取去報人頭稅,成為收容上的死角。以最近社工員處理一位不到60歲的街友案例,其行為能力較差,因此就業市場不予考慮,但發現有大陸人頭妻,且身份證亦被人取去報人頭稅,在前妻及兒女都不願出面處理的情境下,似乎注定成為標準的邊緣人,但社工員努力與台灣的大陸人頭妻聯繫後,技巧性的威逼及感化,先由社工員對外尋一便宜租屋處所,並募款到一個月的房租及生活費,並說服其打零工的大陸妻支付第二個月開始的房租及生活費用,始將此一通報不斷的個案暫告一段落。因此輔導街友除了街友本身諸多不同的問題外,在輔導過程中的障礙及阻力,亦是社工員必須積極克服的屏障。尤其本會在政府經費有限的補助下,社工員執行的困難度亦相對提高,所扮演多重化的角色益形加重,因為治標無法根治街友長年存在的問題,而治本則須要政府及全體人民有效的重視,確實深入瞭解社會結構及生態的不斷轉變,避免過去長年僵而不當的政策及舉措,做出適時反應及機動調整,讓多數的街友回歸主流社會,避免社會邊緣人的死角一再浮現,成為社會的永久傷痛。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中華民國90年8月17日北府社助字第324563號函頒
一、臺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遊民之收容輔導,以確保其生活品質,依據社會救助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所稱遊民係指下列之人:
(一)流落街頭且查無身分而必須收容輔導者。
(二)疑似罹患精神疾病、身心障礙而遊蕩需人照顧者。
(三)於街頭或公共場所棲宿、行乞者。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我願誠心奉獻,持之以恆,不無疾而終。
二、我願付出所餘,助人不足,不貪求名利。
三、我願專心服務,實事求是,不享受特權。
四、我願客觀超然,堅守立場,不感情用事。
五、我願耐心建言,尊重意見,不越俎代庖。
六、我願學習成長,汲取新知,不故步自封。
七、我願忠心職守,認真負責,不敷衍應付。
八、我願配合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遵守規則,不喧賓奪主。
九、我願熱心待人,調和關係,不惹事生非。
十、我願肯定自我,實現理想,不好高騖遠。
十一、我願尊重他人,維護隱私,不輕諾失信。
十二、我願珍惜資源,拒謀私利,不牽涉政治、宗教、商業行為。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親愛的志工伙伴們:
志願服務法第九條規定: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
一、基礎訓練
二、特殊訓練
這項規定很清楚、很明確的說明教育訓練的重要性。基礎訓練是針對新進志工所設計的入門課程,包括:志願服務的內涵、倫理、經驗分享、法規的認識、發展趨勢和自我肯定等,特殊訓練則以社會面與志願服務之關連性為主,包括:社會福利、社會資源、及個別運用單位之業務簡介、工作內容說明與實習等。
一般人也許會很主觀的認為,只要我願意撥出時間幫助別人就很不錯了,為什麼還要那麼麻煩的去上十幾個小時的課才可以當志工、才可以去服務?事實上,想幫助別人是好事、是值得鼓勵的事。但是,要怎麼幫?要幫到什麼程度?用什麼立場幫?用什麼態度幫?是否牽涉到法令和規章?所以,幫助別人是需要有方法、需要用一些技巧、更需要專業知能…等等,才可以達到幫助的目的,也才能解決受助者的問題,而這些方法、技巧和知能並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經驗,這需要靠教育訓練來獲得。
本會秉持志願服務的精神,推展志願服務工作,辦理各項教育訓練,翼求經由基礎、成長到領導的各項訓練課程,培育出觀念正確、服務熱心及領導有方的各級服務夥伴與幹部,在各項服務中,都能用「對的方法」、「對的技巧」、「對的知能」,提供「對的服務」;讓受助者感受到志工夥伴們服務時的「親切」、「尊重」和「溫暖」。由衷的歡迎與感謝您加入志工行列,期盼我們共同努力,透過志願服務,打造溫馨祥和的社會。
社團法人臺北縣志願服務協會理事長       敬上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吉照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一位講師於壓力管理的課堂上拿起一杯水,然後問聽眾說:「各位認為這杯水有多重?」聽眾有的說20公克,有的說500公克不等。講師則說:「這杯水的重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拿多久?」 拿一分鐘,各位一定覺得沒問題;拿一個小時,可能覺得手酸;拿一天,可能得叫救護車了。其實這杯水的重量是一樣的,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志工運用之Q&A
一、 志工不遵守機構排班規定,想來當班時就自己跑來,因志工在機構的年資比社工員長,社工員無法有效規勸,社工員該如何處理?
A:
1.  以志工服務規定與該位志工約談,因違反規定多次,將正式志工身分改為實習志工,若實習期間仍違反規定,則請該位志工離開機構。但通常這樣的志工在志工團體中,是具有影響力的人,可能會聯合其他志工一起抵制社工員,或將機構內的志工整群帶到其他機構。當遇到主管是個不願意得罪志工或怕事的人時,社工員是個孤立無援的人,最後結果可能是該位志工得勝,社工員遭免職的命運。
2.  將此困擾;的問題,提出來請教該位志工『若您是社工員,如何作您覺得比較妥當?』,如此有時可順利化雙方的紛歧。
二、 老闆認為運用志工能減免人事成本,而造成該單位員工認為志工的服務是在與他們搶工作做,因此很排斥志工,造成關係的緊張,社工員該如何處理?
A:
1. 與志工服務單位的主管及工作人員溝通,讓他們了解志工服務,是協助正職員工能提供服務對象更多專業服務,以提高服務品質。
2. 辦理志工聯誼活動或教育訓練時,能邀請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參與,增進志工與員工的互動,將可改善關係。
3. 有機會時多與老闆溝通,志工無法完全取代員工,且非專業人員,雖志工表現優良,但仍有其風險及危機是機構所無法擔負的責任。
4. 紀錄並計算運用志工的實際成本,較容易向老闆說明。
5. 溝通、溝通之外還是溝通。
三、 機構內各組原無的志工幹部,目前即將設立,該怎樣設定幹部資格?以服務年資或能力來訂定參選資格?是要讓各組志工自己推舉,還是讓有意願的志工向社工員報名?自行投票決定,或是由社工員選定?大隊長(團長)如何產生?大隊長(團長)的職責是什麼?志工幹部或大隊長(團長)的任期該如何規定?
A:
1. 志工幹部資格:(1)以志工能力為條件較好,但缺乏客觀因素,故以一年以上,沒有無故缺席或違
                      反規定者,能機動性協助排班者為優先考量
                 (2)招開志工大會前一個月的積分,符合中心志工篩選標準者為限
2. 採自行向社工員報名的方式
3. 讓各組成員自行投票表決的方式,來選出志工幹部
4. 大隊長的產生方式:由志工幹部中自行選出
5. 大隊長的職責:(1)召開幹部會議
                 (2)參與機構內各項志工業務、活動、福利、服務規定的設計與規劃
6. 任期:(1)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2)大隊長退休後,可聘為榮譽顧問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一八四○號令公布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條 為整合社會人力資源,使願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之國民力量做最有效之運用,以發揚志願服務美德,促進社會各項建設及提昇國民生活素質,特制定本法。志願服務,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二    條 本法之適用範圍為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或經其備查符合公眾利益之服務計畫。前項所指之服務計畫不包括單純、偶發,基於家庭或友誼原因而執行之志願服務計畫。第    三    條 本法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 志願服務: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二、 志願服務者(以下簡稱志工):對社會提出志願服務者。
三、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運用志工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團體。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壹:簡介
一.團隊名稱:臺北縣鶯歌志願服務隊
二.團隊成立日期:民國78年
三.團隊人數:28位
四.成立宗旨:本著(助人為快樂之本)理念,推展社會福利服務,以增進民眾福祉。
五.服務項目:
(一).中低收入戶老人及獨居老人之居家關懷訪視、陪醫及
     代購生活用品並協助申請各項福利補助、急難救助。
(二).每月定期辦理中低收入戶老人及獨居老人聚餐活動。
(三).配合政府推行之各項福利服務及參與救災工作。
(四).支援其他社福機構推行之公益服務工作。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常務理事  潘菊芳志願服務,是指一群人本著服務的熱忱,及個人的意願不計報酬的付出,時間、財物、勞力和知能,協助別人解決困難。90年1月20日通過的志願服務法說明:「志願服務是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因此,志願服務法的推動是協助政府推動社會福利工作,彌補政府業務之不足,而收輔助未及之功效。
志工本著自我意願,不計名利,不求回饋,是出自內心奉獻的誠心,自由意志,毫無外力強迫的服務工作。「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及「慈悲為懷、樂善好施、善行義舉、甘願做、歡喜受」。從前志工給人的觀念:有錢有閒,吃飽閒閒、雞婆、愛管閒事,這些都是一般人陳舊、落伍的錯誤想法,現在的志工是行走在人間的活菩薩、及小天使。
志願服務在以前的時代,是造橋、舖路、捐米、救災、義診、人飢送飯、天寒送衣、口渴奉茶的慈善服務。現在不一樣了,社會福利、環保、醫院、學校、政府各部門都有志工。社會各處,只要需要幫助的地方,都會有志工的服務。志願服務是存好心、做好人、做好事、說好話,是愛與關懷的自然行為。拉近人與人間的距離,減低社會存在的「疏離感」,強化人際關係的「歸屬感」。做好事不是有錢人的專利,而是有心人的參與。
志願服務是應基於,對人的關懷,以餘力去服務他人,從而肯定自我,發展自我,實現自我的工作。 以己之餘〈餘是節餘,非剩餘〉,助人之不足,提供的是精神或物質的服務。具有「人人可參與,處處可展開,事事可支援,時時生效用,物物可捐獻。」的功能。
美國學者馬斯洛說:「人類的需求有五個層次: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愛的需求、自尊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一個人在基本獲得滿足後,行有餘力,發揮愛心,服務他人,對人關心是做志工最基本的服務特質。
助人是自助的開始,也是學習成長的開始,時時不離助人,自然能得人助,助人者必能得福。
參考資料  陳武雄著  志願服務理念與實務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群愛隊劉素芬 
我是一位職業婦女,首先我要感謝我的家人,因為在他們的支持下讓我有機會撥出一些時間做志願服務的工作。當初老大就讀小學時,開學的時候在校園中看到「徵義工媽媽」的招牌,那時在懷著一股好奇的心態之下加入了此行列,一轉眼已是十幾年了,在這過程中有甘也有苦,像是在非常寒冷的天氣中或是下著滂沱大雨依舊要執勤,而在做著導護工作時往往因為小朋友的一句問候語「導護媽媽早」整個心都溫暖了起來,一點都不覺得辛苦了。另外在做支援送米糧時,每當將物資送到個案家中後,他們總是很親切並有禮貌的說一聲「謝謝」,而此時你就會知道這一戶人家這個月的三餐有了著落,而心中也會安心許多,無形之中心裡就會覺得踏實而且舒服,也讓我更能知足惜福。做志工可以增加自己的內涵,及說話的技巧,也讓我認識了許多一起做志工的好朋友,使我有更好的人際關係。雖然每次的服務時間不是很長,但是當你服務完之後總是會有股成就感,或許就是這股成就感支持推動著我做志工的決心,讓我能十多年來從事著志願服務這份工作,在幫助別人的同時,也同時勉勵自己要知足常樂,日子自然而然就覺得快樂許多,因此我要繼續當一位快樂的志工,繼續幫助有困難的人,繼續充實我的人生。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北志協理事阿滿筆
要成就一件事本來就不容易,需要眾緣和合,記得民國96年8月4日至11日街友夜訪的那一天,我們晚上9點鐘一群人聚集在碧華公園、信義、大同、大智、舊統聯車站、每個角落裡努力的尋找服務的對象,記得那天晚上10點多遇到一位阿伯全身濕透了躺在公園某個角落無法動彈,因那天下午下了一場豪雨,阿伯為了要躲雨不小心摔了跤,下半身脊椎骨受傷無法動彈,眾伙伴趕快送上衣服、褲子、泡麵安慰他,也請來119送醫院治療,還好一切順利,在這過程中體悟到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家,應在家享受人生,為何迷失了方向,生命好像沒有了光輝,好像失去了一切,在這祈禱希望阿伯身體趕快好起來,找到回家的路,與家人團聚,在此也感謝伙伴們的參與,也讓新加入的伙伴們興起無比的歡喜心,亦對三重志工小隊留下深刻印象,透過街友外展訪視,體悟人人本具有清淨心,藉由活動訪視,讓每個人的種子逐漸生根發芽,期盼更多的志工伙伴加入街友外展訪視行列,開啟更多的資源加入,使活動能繼續發芽茁壯達到訪視真正意義。
經過這次活動,深深覺得,只要肯用心,有成就大眾的心,既使不是個具領導長才的人,身旁也會有許多人願意來助你一臂之力,每個人的心都是善的,把善的種子撥出去,以後這種活動,就有機會在北志協與三重志工小隊發揚光大,不管種子發芽快與慢,因緣成熟時,人人都可通往快樂的彼岸。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替代役役男陳世明
  身為台北縣政府志願服務協會之街友中途之家的替代役男的我,已經在這兒生活快一年了,起初剛來到這裡感覺就是只有偏僻而已,但是之後慢慢在這生活後發現,這裡的風景只能用優美來形容,這裡環境只能用清幽來表達,因為這裡是山頂上,又面向八里的淡水河,白天可以看見藍藍的大海,晚上還有一大片夜景能夠欣賞,先是遇到和藹可親、待人親切的觀照園之社工賢鎧哥,聲音甜美笑容燦爛的社工珮穎姊,煮飯樣樣都要求色香味俱全的廚師林大哥以及風趣幽默的生活管理組長羅大哥,做事來都調理有序、面面俱到的家宏兄,及一些需要人們給他們溫暖、關懷以及愛護的街友們。
到底何謂街友呢?就我自己的認知來說就是無家可歸、受了傷卻沒有錢可以看病只能繼續拖延下去,隨意睡覺在大馬路旁、天橋下、停車場及公園等地方,無法工作者我會把他們統稱為街友,我們這些役男的任務及責任是適時協助他們就醫,直到身上的傷痛以及疾病好轉,有能力工作者,即幫他們尋求一些資源找尋工作機會,如廟公、清潔員、保全、作業員等等,帶領他們去工作地點面試,當然盡可能找的工作是有提供膳宿,假若沒有的話可尋覓社會福利相關的單位借住約一、兩個月,待領薪水後儘快協助他們租屋,至於吃飯這個問題,社工人員也會很細心低尋求贊助資源及相關贊助來協助他們吃飯這個問,直到他們工作個一兩個月後有辦法自行食衣住行後,我們的工作就大致上是大功告成了。至於那些年紀已到達65歲的街友們,社工人員以及替代役男則會協助辦理相關福利身份,例如低收入戶資格、身心障礙及老人等相關福利津貼,如此一來他們就有能力自行租屋生活,不想租屋者則可轉介他們去養護中心收容,那些養護中心裡頭都有專業的醫護人員以及社工人員在那幫忙,這樣一來他們的生活起居就大致上而言就沒問題了。
曾經我碰到比較印象深刻的陳姓個案,他是一位身體的某部位有肢體殘缺的障礙,來到這個新鮮環境的我一看見他就有種莫名的親切感,那種感覺是說不上來,剛開始我就先慢慢的了解他的狀況,他的為人相當的豪爽,因為他本身每個月有殘障津貼可領,所以如果有街友沒有香菸可抽,陳姓伯伯就會義不容辭的將自己的菸遞給沒有菸的街友,他自己平時抽菸時都很捨不得抽,每次都也只抽一半或者是三分之一而已,平時自己都不敢太花什麼錢,但是如果有街友想買東西吃身上卻沒有錢的話,也會毫不考慮的借錢給他,讓他去買東西,我就問他說你為什麼要借他錢呢?他又不見得有錢可以還你,他說:「沒關係人家有困難嘛!既然我能夠幫忙人家就幫嘛!畢竟我還能夠幫忙別人」,我聽到這句話時,我覺得我一定要學習他老人家這種的助人精神,社工人員之後也協助他到內政部中區老人養護之家,每個月還有三千元的津貼可以領,現在我都還有跟這位陳姓伯伯連絡,不定時去那看看他老人家,那種感覺好像祖孫之情一般。即將要面臨快退伍的我,真還有點捨不得這裡的社工、管理員、協會的人員以及人稱的好好主任,還有這裡的種種回憶,我想我退伍的話我可能心中會有點點不捨喔…有緣再相見了!觀照園。

f27250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2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