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街友外展業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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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街友外展服務中心在過去的十年來,一直從事街友服務的工作,累積了甚多實務輔導經驗及解決方案,並自92年起開始承辦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委辦的街友外展服務業務,本會所承擔的委辦重任及執行績效,至此展開了更嚴竣的考驗。

本會對於一樣米養百樣人的街友服務而言,卻實充滿了百感交集的心情,因為所動用的人力、物資及跨單位合作的互動,所耗費的社會資源甚大,因此如何導正街友回歸社會,除街友本身的自身問題外,政府的各相關部會亦須正視並做出更多資源的投入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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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0年8月17日北府社助字第324563號函頒

一、臺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遊民之收容輔導,以確保其生活品質,依據社會救助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遊民係指下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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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志協理事阿滿筆

要成就一件事本來就不容易,需要眾緣和合,記得民國96年8月4日至11日街友夜訪的那一天,我們晚上9點鐘一群人聚集在碧華公園、信義、大同、大智、舊統聯車站、每個角落裡努力的尋找服務的對象,記得那天晚上10點多遇到一位阿伯全身濕透了躺在公園某個角落無法動彈,因那天下午下了一場豪雨,阿伯為了要躲雨不小心摔了跤,下半身脊椎骨受傷無法動彈,眾伙伴趕快送上衣服、褲子、泡麵安慰他,也請來119送醫院治療,還好一切順利,在這過程中體悟到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家,應在家享受人生,為何迷失了方向,生命好像沒有了光輝,好像失去了一切,在這祈禱希望阿伯身體趕快好起來,找到回家的路,與家人團聚,在此也感謝伙伴們的參與,也讓新加入的伙伴們興起無比的歡喜心,亦對三重志工小隊留下深刻印象,透過街友外展訪視,體悟人人本具有清淨心,藉由活動訪視,讓每個人的種子逐漸生根發芽,期盼更多的志工伙伴加入街友外展訪視行列,開啟更多的資源加入,使活動能繼續發芽茁壯達到訪視真正意義。

經過這次活動,深深覺得,只要肯用心,有成就大眾的心,既使不是個具領導長才的人,身旁也會有許多人願意來助你一臂之力,每個人的心都是善的,把善的種子撥出去,以後這種活動,就有機會在北志協與三重志工小隊發揚光大,不管種子發芽快與慢,因緣成熟時,人人都可通往快樂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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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盈姿

壹、遊民圖像

「遊民」、「街友」、「流浪漢」、「羅漢腳」…以上都是一般人想到「遊民」時會聯想到的代名詞。但何者才能真正代表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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